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摩洛哥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Bureau de l'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'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au Royaume de Mar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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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洛哥银行对外资企业贷款情况

    摩洛哥属外汇管制国家,外汇管理部门为外汇管理局(Office des Changes)。摩洛哥国民,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,也不管是当地居民还是海外侨民,均不能建立个人外汇帐户,也不能持有任何外汇现金,其商品或服务出口所得外汇,或携带入境的外汇均须出售给摩洛哥中央银行,个人保留部分外汇留成份额,以可兑换迪拉姆帐户形式或外汇额度形式存于银行;进口商品或服务,或支付其它国际杂费,由摩洛哥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申购外汇;摩洛哥国民个人出国旅游,包括出差、留学、就医等,均可享受外汇额度并可直接向银行申购外汇。外国人,包括个人和企业,可建立外汇帐户或可兑换迪拉姆帐户,但外汇帐户中的外汇入帐后即自动兑换成可兑换迪拉姆,提取外汇时,外国个人或企业需向摩洛哥银行购买外汇。
    1996年4月1日,摩洛哥建立“外汇买卖市场”,但只有银行可进行外汇自由买卖,其他机构或个人均不得直接从事外汇买卖。
    外国自然人或法人,以及在国外定居的摩洛哥人,在摩投资所取得的收益、分红、利息等收入,在缴纳现行法律规定的税赋后可自由汇出,不受数额及时间的限制。
    根据摩洛哥出入境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,外国人出入境携带10万迪拉姆以上(约合1.2万美元)等值外币现钞必须申报。旅客可以自由携带任意金额的外币现钞入境,但如果超过10万迪拉姆则必须在机场海关进行申报。
    在融资条件上,摩洛哥银行对外资企业给予国民待遇,贷款条件与当地企业相同。银行贷款分为短期、中期和长期三种,贷款额度可以覆盖公司资金需求的80%。中小企业在业务重组过程中所需的资金,银行也可提供最高至七成资金。而对于购置生产资料和不动产,利用租借购买的方式,银行可以提供全部的资金需求。